9 月 30 日,青海省海东市推出《海东市落实 “一城一策”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在商品房建设方面严控增量、优化存量、提升质量,加大对 “白名单” 项目的贷款投放力度,降低存量房贷利率,并在完善土地、财税、金融等方面提出了六大方面 23 条措施。
其中,《实施方案》明确指出,要合理供应建设用地,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类型、规模和节奏,促进市场供需主体平衡。对于商品房去化周期在 36 个月以上的县区,暂停商住用地供应。严格审查商品房预售条件,将商品房核发预售许可证的形象进度提升至外立面完成,并逐步实现现房销售。
对河湟新区、乐都区、平安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,以网签备案作为判定依据,按照 “先买后补、先到先得、补完为止” 的原则,根据购房面积发放购房补贴。其中,100 平方米以下(含 100 平方米)每套补贴 1 万元,100 平方米以上每套补贴 2 万元。
海东市将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。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,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 70 万元提高至 80 万元,单缴存职工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 50 万元提高至 60 万元;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,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 20 万元,即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由 80 万元提高至 100 万元,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由 60 万元提高至 80 万元。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 50 万元提高至 60 万元,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再增加 10 万元,由 60 万元提高至 70 万元。
提高租房群体公积金提取额度及频次。多子女家庭(二孩及以上家庭)租赁自住住房的,以家庭为单位,每增加一名未成年子女,租房提取限额在每年 9180 元的基础上增加 3060 元;提取频次由按年提取调整为可按月、季、半年或一年一次性提取。
支持新青年刚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。新参加工作人员,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 6 个月且收入稳定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至 50 万元。
优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。购房家庭在购房县区、河湟新区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,或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进行转让手续或已形成实质性出售的,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首套房认定,享受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。
合理确定二套以上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。对于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,又申请改善性住房,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、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,相应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不得低于二套住房。
《实施方案》指出,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、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国庆黄金周,自行组织属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重点景区景点、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文艺演出、现场有奖销售、农特产品展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中推介活动。国庆节结束后至年底,灵活采用送房下乡、送房进单位等形式持续开展推介活动。